业务领域

当前位置:主页 > 业务领域 > 财产分割 >

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发布时间:2020-02-28 15:04 浏览次数:

    1、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在婚前已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若婚后仍有贷款需要归还的,婚后的还贷及还贷的增值部分应属于婚后共同财产,离婚时房产仍归产权人所有,婚后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应给予另一方补偿。

    2、婚后以一方或双方的名义购买并办理了按揭贷款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婚后由一方或双方偿还按揭贷款的情况,只要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那么该房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房产的现有价值分割。

     3、婚后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全额出资购房房,且房产登记在出资人名下,应属于购房者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但出资人需证明该出资属于期婚前财产。

     4、如果婚内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婚后双方父母出资,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离婚分割按揭房时,参照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分割按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