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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赠与协议与婚内财产协议的区别
发布时间:2020-03-23 15:28 浏览次数:

  婚内赠与协议与婚内财产协议的区别 

   

     夫妻财产制是调整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是维系家庭共同体的物质保障,直接影响着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个人财富也不断增长,在这样的背景下,人们越来越重视财产所有权。另外,夫妻财产制所涉及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利益冲突越来越明显。夫妻实行约定财产制,可以简化夫妻财产关系,也有助于夫妻灵活处理财产关系。

   一、 婚内财产约定与婚内赠与的法律规定。首先,关于婚内财产约定。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在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约定无效的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所得除个人特有财产外,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关于婚内赠与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婚内财产约定与婚内赠与的区别

   1)当事人不同。前者的当事人是夫妻双方,后者的当事人是夫妻一方。

 2)内容不同。前者的内容可以是夫妻双方对婚前或婚后的所得所有或部分财产做出约定,后者仅是对夫妻一方赠与的财产做出意思表示。

 3)结果不同。前者夫妻任何一方均可要求对方按照协议继续履行,后者如果受赠方要求继续履行的,赠与方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也就是说婚内签订的协议如果只有一方赠与另一方财产,没有涉及其他有关双方婚前或者婚后财产你的约定,同时协议仅有一方签字,不应认定为婚内财产协议,而因认定为赠与协议。对于协议中涉及的财产应当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来处理。

       三、鉴于婚内财产约定与婚内赠与存在区别,故有必要明确婚内财产约定的认定要件

   一是协议的夫妻双方必须具有完全的行为能;二是意思表示真实,也就是双方必须平等、自愿,不允许任何一方欺诈、强迫或威胁对方;三是约定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只要约定的财产是合法所得,可以自由地确定内容,即可就部份财产作约定处理,也可就全部婚后财产作约定处理,但不得利用约定规避法律或损害国家、集体及第三人利益;四定婚姻关系合法有效,若是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则不适用此协议;五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签字确认,未妻婚内财产协议与婚内赠与协议存在区别,明确婚内财产约定的认定要件,有利于夫妻双方在享受家庭生活的同时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也有利法院更好的处理双方矛盾。